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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世祖 张朝璘
朝璘公:
字温如, 号现昆,正蓝旗汉军。生於天命七年(1622)卒於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享年七十三岁。官至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正一品加二级、历佐领、参将、副都统、江西巡抚、江西总督、福建总督。
据《清史稿·卷二百三十一列传十八》载: “子朝璘,袭职。 崇德七年,授牛录额真。从贝勒阿巴泰伐明,败敌於胶州。 八年,与国光同功,进二等甲喇章京。迁兵部理事官。顺治二年,从 豫亲王多铎下江南, 克扬州、 江阴, 率兵戍苏州, 击败明将黄斐。 四年,从恭顺王孔有德等平湖南,破明将刘承胤於夕阳桥,克武冈;复破明将张先璧於黔阳,克沅州。六年,从讨姜瓖 ,复与国光同功。考满,遇恩诏,进一等阿思哈尼哈番,授正蓝旗汉军梅勒额真。十年,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十三年,迁户部侍郎。寻出为江西巡抚。江西当金声桓乱后,民少田芜,御史笪重光请蠲赋,下朝璘议。朝璘疏言: “田亩荒芜,惟从容劝垦,则熟者恆熟,荒者不终荒。若急於徵赋,则始以荒为熟,渐至熟者仍荒,非足国恤民计也。南昌、瑞州二府新垦田四十馀顷,请三年后起科;未垦二千馀顷,请与豁除。” 上允其请。十五年,加兵部尚书衔。十八年,擢江西总督。康熙二年,右布政使王庭疏请 减南昌府属浮粮,下朝璘议。朝璘疏言: “江西重赋,自陈友谅始,明世因之。前巡抚蔡士英请减袁、瑞二府赋额,未及南昌。南昌诸州县,惟武宁为友谅乡里,赋额循元、宋之旧。他六县一州,请敕部核减。” 户部覈 上南昌府属浮粮银十二万五千有奇、米十四万九千有奇,上命 悉蠲之。三年,朝璘疏言:“吉安旧食粤盐,远且阻,请改食淮盐。” 下所司从之。四年,以江西总督省入江南,解任。五年,授福建总督。六年,以老疾乞休。越二十馀年,卒”
据《三韩张氏世系谱-自叙》载:士彦公崇德元年(1636年)病逝。时,朝璘公14岁。“及子年甫十四”。因长子梦凖“燕山遭陷”早逝,十四岁的朝璘公世袭三等阿达哈哈番。崇德三年(1638)至十六岁,奉太宗文皇帝命随肃亲王攻松塔二山, 困锦州,计四载而得下,遂凯旋盛京。即随侥郡王大将军由直隶永滦入齐,路遇杨 督师兵击败之,破登胶二城。凯旋后又随郑亲王用红衣克中后所,前屯卫,复回盛京。 崇德七年(1642) 二十岁升二等阿达哈哈番, 即二等子爵,授兵部理事。崇德八年(1643),二十一岁升一等阿达哈哈番,即一等子爵,又升三等阿思哈尼番,即三等男爵,又升一等阿思哈尼番,即一等男爵,授二等甲喇章京,即二等参将,迁兵部理事;顺治六年(1649),二十七岁升一等阿思哈尼哈番,即一等男爵,授正蓝旗汉军梅勒额真,即副都统;顺治十年(1653),三十一岁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;顺治十三年(1656),三十四岁升户部左侍郎,同时任江西巡抚加宫保,后任江西总督;顺治十八年(1661),三十九岁任江西总督,加太子少保,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官至正一品加二级。康熙五年(1666),四十四岁任福建总督。康熙六年(1667),四十五岁以老疾乞休。越二十馀年,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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